留学中介合同哪些条款可能踩坑?
前两天我给朋友看了一份留学中介的委托合同,帮介绍留学学校,帮准备材料的那一种。给大家提示里面的几个坑。
首先是有一个条款,它上面约定了,如果你委托了之后,我们介绍的学校最后面没有能够申请到的,注意它的用词,说的是费用全额退或者保留到本项目下一年度使用。我就建议我这个朋友,你把或者后面那一句删掉。
为什么?因为这个条款升不到。你看似有一个全额退,但是有一个过燃条款。这个东西怎么去选?到时候出问题了到底是全额退给你?还是把这笔钱存到这个机构这里留到上一年用,谁说了算?没有明确。这个点就很有可能后面会成为一个扯皮的地方,所以建议他删掉。
第二个条款是有一点,如果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,因为乙方朋友的原因导致甲方面临政府罚款,这一部分的损失要乙方承担。这一条我也是建议我朋友删掉的。因为这个条款很明显就是不合理的,加重了乙方的责任。
因为你这种办留学咨询的大家都懂,套路很多水很深,肯定会有不合规的地方。但是你作为一个服务的提供者保证你的服务内容是合规的,这是你的基本权利义务。如果在合同当中设定了这么一个条款,实际上是把合规风险转嫁到了乙方身上了,所以建议他删掉。
还有一个就是关于收费的问题,收费数额你们是双方协商双方约定吗?
还有一个就是付款方式,一般来说这种委托合同都是要求你一次性付清。这个时候你去做留学咨询的服务,合同价款还是挺高的。你可以去跟人家协商付款方式,我建议是分段去付。
第一个是签订合同起两日内或者三日内付一个首付,比如30%。等到你申请成功了收到录取通知书了,收到录取通知书7日之内再付30%。等到你进入到学校正式取得了学籍,确定没有什么变故了再付尾款。
那你这样子分阶段来去付这个钱,那么就可以很大程度的避免一次性缴费缴到别人那里之后,就一直被他拿捏,被他牵着鼻子走。